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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召开《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施行一周年座谈会
2016-04-19 14:46:52

    开展社会科普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本网讯 (记者赵可会)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12月1日,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在行政中心召开纪念《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颁布施行一周年座谈会。

    会议指出,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事业,开展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讲求实际效果,充分发挥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思想引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会议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利用当地的文化、教育和体育资源,根据本单位职工、当地居民的工作生产、业务培训、休闲健身和文化娱乐等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社会科学普及为名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或者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

    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有关部门、专家代表等先后进行了发言,并交流学习贯彻《规定》体会。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人大司法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文广新局、市农牧局、承德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人行承德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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