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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2016-2017)工作的通知
2018-02-28 10:43:15

    承德市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

    承社科通字〔2018〕1号

    各大中专院校、市级社科学术团体、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直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

    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的通知》(承市政规〔2018〕2号)的规定和省社科联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评选活动。现将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遵循“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重点推出研究、阐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理论成果;推出深入研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建设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成果;推出研究承德市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成果;推出对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有突破、有创新的研究成果;推出对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有重要贡献的研究成果;推出对社会科学普及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突出对策应用研究,注重基础学科研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推进“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评奖工作由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负责组织管理。组建承德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及奖励

    本届评奖设社会科学特别奖(奖项可空缺)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原则上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著作类和论文类、研究报告类分设,具体比例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另定。必要时可增设荣誉奖。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奖程序

    个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术团体推荐,市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学科专家初评,市评委会终评,社会公示,授奖。

    五、评奖范围

    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作者发表的符合评奖标准的社科类成果均可申报。

    六、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限额申报办法,各申报单位按评奖办公室分配的名额申报(名额分配表附后),超出限额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登陆“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http://www.cdskl.net)公告栏“第十四届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评选”下载《承德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申报表》及查阅本《通知》和《第十四届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评奖实施细则》等资料。

    七、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日—4月1日,为组织发动、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推荐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10日,申报单位集中向评奖办公室申报受理成果,逾期不予受理。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八、申报地点

    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二楼216室;

    电话:2027591,2024499

    九、有关要求

    希望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十四届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评奖实施细则》和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优秀成果的初审和申报推荐工作。并请在申报同时将作者最终成果电子文本同时发送邮箱:sklcgj@163.com。

    附:

    承社科通字〔2018〕1号

    1.《第十四届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评奖实施细则》

    2. 第十四届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

    3.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申报表

    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德市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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