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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工作的通知
2016-07-22 09:07:54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

冀社科联发〔2016〕10号 

关于做好基层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工作的通知

    各市社科联:

    为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人才队伍基础性和信息化建设,有效推进基层社科普及工作,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及《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基层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制定人才标准和工作流程

    人才队伍建设是社科普及事业发展的关键,组建社会科学普及人才库是队伍建设的基础,是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的新要求,各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方案》要求,建设好本地的基层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是社科普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挑选社科普及人才应坚持的根本标准,各市要坚持这一根本标准,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标准、条件、范围等;按照“本人自愿、公开平等、择优入选”的原则,科学制定工作流程,严格把关、认真挑选,切实把服务群众能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社科普及人才挑选到人才信息库中来。每个市社科普及人才数一般不少于50人。

    二、做好信息采集、归档建库和信息上报工作

    要认真采集、准确汇总人才相关信息,科学归档、建库。

    1、信息采集项目: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学历、联系方式等)、个人简历情况、社科普及活动情况、专长特长情况等。各市在人才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其他需要掌握和收集的信息,可根据需要进行增设。

    2、信息库建立:各市社科联对各单位收集的信息进行建库立档。可以使用数据库管理软件建库,也可采用EXCEL表格形式录入汇总。

    3、信息上报:各市信息库完成后,要及时将信息库信息报省社科联科普处,省社科联在各市信息库基础上建立河北省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

    三、有关要求

    基层社科普及人才信息库工作是我省社科普及工作的一项新内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确定专人负责,按时限、高质量完成这项工作。

    各市信息库工作要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同时将信息库信息报送省社科联科普处。联系人:张显亮。联系电话:0311-66030840。邮箱:sklkpc@126.com。

河北省社科联

2016年4月20日

附件:(word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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