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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2022-04-14 14:09:12

承社科联发〔2021〕3号

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印发《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内各大专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承德市社科联对《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6月1日



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实施细则

(2021年5月修订)

一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以下简称市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不断提升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依照《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积极探索,努力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引导承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征程,提供智力支持与理论支撑。

(三)市发展研究课题面对市内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面向社会科学工作者征集立项, 以开放和协作的科研模式实行自主申报、公平竞争、严格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四)市发展研究课题为市级课题,实行两级管理体制。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市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并委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推荐申报单位负责课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  课题组织及申报

(一)市发展研究课题要以国家和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的创新。重点支持关系承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支持具有重大价值的地域历史文化研究等。基础理论研究要突出科学价值,体现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突出应用价值,体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市发展研究课题为年度课题,课题项目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必要时可设立委托课题或后期追加课题。年度课题通过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市属中学、科研单位、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组织申报材料的收集与初审工作,申请人只能选取一个申报渠道自愿申报。重点课题及委托课题、后期追加课题也可由完成人提出申请,经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核、专家评审、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后立项。

(三)市发展研究课题的立项每年集中评审一次,一般在上半年进行。成果形式为纸质印刷或电子光盘为载体的著作(含系列丛书)、论文(含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电子出版物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年,立项数量视当年申报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课题申报以当年的申报通知及课题指南为准。《课题指南》发布前,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范围,经专家论证,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驻会主席办公会批准后发布。

(五)课题申请人按照当年的课题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经课题负责人所在科研管理部门或推荐申报的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或推荐申报的单位要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应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课题立项后,还要承担督促检查的责任。

(六)申报市发展研究课题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市发展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享有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课题组织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证;

3.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课题,原则上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请;

4.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请市发展研究课题;

5.承担市发展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在下一年度第二次结项后,申请延期并未撤项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三  课题评审和管理

(一)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在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驻会主席办公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设在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任由社科联主席担任。

(二)市发展研究课题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组成,负责课题的立项、结项评审工作。

(三)课题评审分三步进行,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驻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四)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向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推荐申报单位下达《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研究时间从下达通知书之日算起。

(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推荐申报单位要将市发展研究课题纳入本单位的科研工作计划,建立专门档案,加强跟踪管理,对课题实施检查、监督,并为研究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课题负责人要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课题的自我管理,自觉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在规定完成时限之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推荐申报单位同意,报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批:

1.变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2.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3.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期;

4.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七)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擅自变更研究方向和内容者,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剽窃他人成果者,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等处理。

四  成果结项和转化

(一)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要按相关管理要求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推荐申报单位提出结项申请,由科研管理部门和推荐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的时间报送结项申请材料。

(二)市发展研究课题最终成果由专家评审会进行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结项、暂缓结项或撤项。专家评审会原则上在当年的12月底之前和下一年的6月底之前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可即时调整。

(三)课题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时要在显著位置注明“××年度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字样以及课题编号。

(四)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1.著作、论文、电子出版物:公开出版发表。

2.研究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经市领导或县、区主要领导予以肯定性批示,批转有关部门决策参考;②主要观点与对策被市直部门或县、区采纳并形成文件;③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3.丛书和系列论文,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部或一篇为第一完成人。

(五)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提供下列材料:

  1.《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六)课题最终成果的装订要求:

提交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的文本材料一式两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一律用A4纸正反面印制,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①封面(加厚,注明“××年度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顺序同(五);③内文,需按目录要求将提供的材料按1—6顺序编印,每部分材料前加彩页纸注明材料内容。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提供“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数据库”检索页复印件)和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责其修正后受理。

(七)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将鉴定结果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推荐申报单位。成果鉴定等级为“结项”以上的,由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发给《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证书》,并注明鉴定等级。鉴定等级为“暂缓结项”的,允许课题组在6个月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并由市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予以撤项。

(八)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推荐申报单位应加强对市发展研究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工作。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辑成册或编印《社科成果专报》,报市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  课题资助

市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根据市财政局下拨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经费情况以及课题立项情况和完成情况,提出课题经费资助额度的建议,报承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驻会主席办公会审定后,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对立项的市发展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

本实施细则由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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